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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非应届高中生、在校大学生高考受严惩
佚名 发布时间:06月27日 14:02

  在校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参加高考,今年都将受到严厉处罚。按照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在校非应届高中生参加高考,不仅取消其当年各科成绩而且禁止毕业当年报考;在校大学生参加高考最终将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如此严厉地处罚在校非应届高中生和在校大学生,这在我国考试史上还是第一次。今年高考本市将实行更加公平公正的机制,对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对当年正常参加高考却存在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高二学生想真枪实弹地体验一次高考、在校大学生想“帮人忙”参加高考,今年都将受到严厉处罚。“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说,“对参加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资格的在校大学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教育考试部门特别提示,对于那些想在今年高考中投机的人,个人和相关学生都将受到严厉处罚。按照教育部关于《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违规行为发生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原载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转自人民网(J-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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